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西梧州典当行转让收购
更新时间:2024-11-10 12:00:00
价格:¥520/件
典当:金融办
转让:出售
购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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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西梧州典当行转让收购
转让全国经营的典当公司、转让全国的典当行公司含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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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广西典当行
注册资金:3000万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调解员首先告知其李某某是个9岁的孩子,还是个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和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本案中,李某作为监护人,在带孩子外出玩耍时,明知孩子在废弃的电线杆下玩耍不安全,但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也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故建议李某认真考虑下电信公司提出的赔偿金额。李某经过思考,接受了调解员的建议,同意电信公司赔偿2000元医疗费用。
【调解结果】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1.某电信公司支付李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共计2000元。
2.某电信公司于签订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经调解员回访,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