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青岛律所 收购律师事务所找中财有转让
更新时间:2024-11-23 12:00:00
价格:¥520/件
律所:合伙制
出售:司法局
律协:转让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15001108318
联系人:王经理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出售青岛律所 收购律师事务所找中财有转让
转让青岛律所,全国律所都有
我们现在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转让
主任年岁较大,即将退休,所以打算转让出来
注册时间:满三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个人制都有
律所情况:无司法局处罚、基本没做过网络推广
场地情况:可续租可迁走
过渡期:主任和合伙人的变更时间3-6个月
律所情况:没有授薪律师和行政
所以比较简单,详细电话沟通
业主不能通过拒缴物业费这一违法行为对抗物业公司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款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有义务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如认为物业公司有其他违法行为可以另案起诉,但不能用拒缴物业费对抗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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