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转让北京石景山保险代理
收购转让北京石景山保险代理
中财国商集团 从事全国保险中介牌照、典当行、融资担保等金融牌照收转
对接流程:1.签订居间 2.配合尽调 3.双方达成收购协议
XXXX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
法律诉讼:无
债权债务:无
分支机构:无
保证金:30万(托管金河保证金)
银行:正常
税务:没有异常 正常申报
根据《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决定停止销售保险产品的,应当自决定停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决定停止之日”是指保险公司内部发布决定停售的通知之日还是指产品实际停止销售之日?
留言时间: 2024-02-29
根据《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应当在停止使用后10日内向监管部门提交报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决定停止之日”,应当以公司产品停止使用报告中列明的产品停售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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