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管理局 重庆长寿典当行转让收购
金融监督管理局 重庆长寿典当行转让收购
转让全国经营的典当公司、转让全国的典当行公司含法人股
切记本人所发、禁止转载和粘贴复制。
转让重庆典当行
注册资金:3000万
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调解员建议某电器销售公司考虑王某妻子手部伤情,以及油烟机玻璃爆炸对二人造成的身心影响,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建议某电器销售公司按照王某妻子的实际情况赔偿相应损失。终,按照王某夫妇前期提供的票据,某电器公司提出愿意赔偿21600元,希望王某夫妇考虑。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