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环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金融牌照并购 , 律所收转
转让辽宁鞍山全国区域保险代理公司牌照含网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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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区域:辽宁

注册地址:辽宁

托管资金:20万元

注册资金:200万

经营范围:在天津市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调解员听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发布时间: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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